浙江省地質礦產研究所(國土資源部杭州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)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公正檢測機構,為保證檢測工作公正性、獨立性和誠實性,確保所提供檢測結果的準確、可靠、公正并具法律效力,本機構特作如下聲明:
1、本單位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獨立開展檢測業務權力的檢測機構,在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檢測業務,檢測工作不受來自任何行政、商業、財務和其它外來因素的干預和影響,防止商業賄賂,保證檢測行為的公正性和獨立性。
2、本單位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遵循客觀獨立、公平公正、誠實信用原則,恪守職業道德,承擔社會責任。認真執行檢測標準程序,依據現行有效的檢測標準或規范,指定具有相關資格的人員按規范對送檢樣品進行檢測,保證檢測方法的科學性,確保出具的檢測數據、結果真實、客觀、準確。
3、本單位嚴格遵守與客戶的約定和承諾,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,提供相同質量水平的檢測服務。
4、本單位檢測人員忠于職責,嚴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隨意向無關單位和個人泄漏檢測數據。保護客戶機密信息和所有權,保證不參加與檢測產品相關的研發、營銷等與檢測產品存在利益關系的相關工作,切實維護客戶權益。對在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。
5、從事檢測活動的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檢驗檢測機構從業。
6、本單位持續識別影響公正性的風險,并最大程度減少或消除公正性風險。不參加可能會影響本機構檢測工作公正性、獨立性和誠實性的任何盈利或非盈利的活動。不介入客戶之間的市場競爭和利益沖突。
7、本單位在檢驗檢測工作中注重環境保護,預防環境污染;強化危險源控制,確保員工職業健康安全。
8、本單位對客戶的申訴和投訴能及時受理和合理答復,保證檢測工作的客戶滿意度。檢測工作接受客戶及社會各界監督。
監督電話:0571-85111776。
浙江省地質礦產研究所
(國土資源部杭州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)
最高管理者:唐小明
2019年7月3日